非公司企业法人地址变更登记程序
住所变更:
(1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),
(2)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,
(3)变更后住所(经营场所)的使用证明,
(4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(经营场所)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,
(5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企业加盖公章。
2023.03.16
2023.03.15
2020.06.02
2020.06.02
电话:021-68901767
Q Q: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65号10楼D座